请注意:赴台人员应按照批准方案执行,不得擅自变更路线、地点或停留时间。若申请变更必须事先报批,不得事后补报。
1. 申请人联系台湾邀请方提供邀请函、专业活动计划书、在台日程安排,申请《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》(简称入台证);
2. 为加快证件办理进度,申请人可提前前往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(简称大通证)空证;
3. 申请人提交校内审批流程:
教职工请提前至少40天,通过厦大OA-流程管理-出国出境-教职工因公出国(境)-赴台申请流程进行申报;
学生请提前至少两个月,通过厦门大学信息门户-学生因公赴台申请流程进行申报;
4. 外事秘书通过审批流程提交本单位及相关单位领导审核;
5. 台港澳办领导审核;
6. 台港澳办另起OA报校领导审批;
7. 校领导审批;
8. 校办公室出具致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厦门大学文件;
9.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批;
10. 福建省台湾事务办公室下达《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》;
11. 申请人携《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》原件及相关材料前往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签注;
12. 申请人持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及《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》出入境;
13. 申请人回境后7天内办理回境手续并提交赴台总结。
台港澳办经办人联系方式
韩晓燕老师(教职工赴台)
办公室:厦大颂恩楼810室
电话:2187522
邮箱:hxy@xmu.edu.cn
王键澜老师(学生赴台)
办公室:厦大颂恩楼806室
电话:2181426
邮箱:wangjl2021@xmu.edu.cn